江西南昌商标注册

联系我们

江西信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江西商标注册分析商标转让不成功的缘由

江西商标注册分析商标转让不成功的缘由

作者:江西信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27 08:42:18

商标转让需求经历比较长的一个周期,转让程序相似房产交易也比较复杂。下面江西商标注册分析商标转让不成功的缘由: 

一、盗转注册商标:这事听起来很荒诞,但实际中有这样的事例,未经过注册人赞同,私自盗转注册商标是犯罪行动,发现自个的注册商标被盗转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一起致电或发函给商标局,停止该商标的转让行动。 

二、个别执照或公司执照未年检:用个别户名义或许公司名义请求的注册商标,假如执照没有正常参与年检,其名下的注册商标处理转让过户,咱们称这类商标手续存在瑕疵,转让过户存在危险,我司拒绝署理。 

三、印章不符:有些公司为了便利自个,公司里呈现两枚公章或许公章破损未经公安局存案私自刻章。致使商标请求时和转让时所盖的公章不一致,商标局审查员会发补正告诉,需求转让方提交赞同转让的声明公证书,保证转让的真实性。

四、自己注册商标:自然人名下的注册商标,简单呈现请求时和转让时签名不一致的状况,商标局审查员会发补正告诉,需求转让方提交赞同转让的声明公证书,保证转让的真实性。 

五、近似商标:转让商标时必须要查询近似商标,有构成近似的商标须同时转让或许刊出近似商标。 

综上所述,假如扫除以上我阐述的几个因素,商标转让不会呈现转让不成功。何况咱们现在经办的商标转让事务,转让前现已过严格检索并处理了转让声明公证。专业规范的署理公司必定会为你采购注册商标保驾护航,因为专业所以定心。 

专利挖掘就是从创新成果中提炼出具有专利申请和保护价值的技术创新点和方案,是知识产权的一项核心内容,掌握一套优良的专利挖掘办法,不仅可以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还可以提升对研发成果的保护力度,有利于形成完善的专利保护网络,下面来了解下专利挖掘的五个方法:

1、在研发过程中,最终没有被纳入到技术成果中的方案,其中的技术创新点仍然未被发现。专利人员应当引导技术人员,对于未在技术成果中采用的创新点,仍然应当考虑是否要申请专利。因为它们同样是技术人员的智慧结晶,予以重视,可以极大的丰富专利组合,其价值不亚于已经被采用的方案而申请的专利。

2、专利人员将前四步挖掘的技术创新点进行整理,并与技术人员针对每一个技术创新点进行讨论,寻找拓展方案,此举对丰富具体实施例,增加权利要求的层次,支撑独立权利要求获得更大的保护范围,具有重要意义。

3、由深耕于某一领域研发的技术人员讲解技术成果,阐述他们所认为的创新点,而不急于询问具体技术成果,切记技术人员不可只阐述主要的创新点而忽略一些细节的创新点,因为整个技术成果中最为核心的创新点就是专利人员所要捕捉的核心专利。

4、技术成果通常分为核心部位和次要部位,专利人员应当以核心部位为切入点,结合步骤一收集到技术创新点,进一步开展全面有序的专利挖掘。这一过程专利人员应区分创新点的层次,将核心专利、外围专利进行合理布局。

5、如果无法将技术成果区分出核心和次要的部分,可以选择单一方向进行专利挖掘,可以遵循的方式有空间上的、从输入端到输出端、从内到外等多种方式,选择最合适的方向,认真核查每一个步骤,确保不会漏过技术成果的任何一点创新。

以上五个方面是关于专利挖掘的五个方法,通过专利挖掘,可以更加准确地抓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主要发明点,对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权利要求及其组合进行精巧设计。

商标法侵权的情形,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那么商标法侵权的情形有哪些?商标法侵权的情形商标法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生产经营者等方面,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现象的商品;相同商标是指在视觉上无差别或差别甚为细微的商标;近似的商标是指对商标进行整体比较,不易辨别,使消费者产生混同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是指作为商品的销售者不应当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如果销售就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应当强调的是,商标作为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它的有形载体是商标标识,商标是通过商标标识发挥识别商品的作用。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项侵权行为的产生是由于在经营行为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而更换商标,所谓经营行为是将商品更换了商标后再投入市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也属于是商标侵权行为。这一项是概括上述四项不能包含的其他商标侵权行为,从这一项规定中表明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给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是否造成损害是是否侵权的重要标志。


 

上一篇:南昌商标注册介绍服务类商标保护方法

下一篇:南昌商标注册介绍商标的构成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