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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司商标变更要经历哪些流程?
作者:江西信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19 08:58:16
很多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会在明显的位置上挂着营业执照,有时候我们会看到一些店还挂着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我们可以理解,无照经营是违法的,大家是否纳闷为什么有些企业或者个体户会多出经营许可证,两者有什么区别呢?接下来小编将为您来详细介绍这两者的具体不同之处吧。
1、营业执照根据法律规定,营业执照是法律主体进行市场交易主体资格的法定证明,营业执照是由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在外表上有形式的差异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一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否则你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副本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的,比如: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签订合同等等。目前有法人类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经营许可证是某些特殊经营范围所必须取得的证件,这个证件必须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取得,就是所谓的前置许可审批文件,例如卖烟的话,需要在办营业执照之前取得《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卖食品需要在办营业执照之前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设立公司我们要正常办理营业执照,这是必不可少的,经营许可证大家可根据自己公司的经营范围来决定要不要办理。
商标催交是指与普通商标申请不同的商标催交业务,即商标局出具的《江西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可以在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催交申请书》之日取得,商标催交业务可以在普通商标注册前15-20个工作日取得《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并可在7-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到《受理注册商标紧急收入通知书》中的商标注册信息与商标紧急申请号一致。个人姓名商标快速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清晰的商标标识、申请表(电子版申请人打印左下角签名)、授权委托书(电子版申请人打印签名)。公司名称商标紧急营业执照复印件(封存在空白处)、明确商标标识、申请表(由电子申请人印制并密封在左下角)、委托书(打印出并由电子申请人盖章)。
首先,你可以检查你的商标是否可以注册。你可以去中国商标网找一个代理商帮你如果您的商标经查询可以注册,您可以向代理公司提供以下信息,他们将帮助您注册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标识清晰,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清晰的商标标识、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在提交申请后7-10个工作日内,可以获得《商标受理通知书》。
正式评审后,商标将进入实质评审阶段,评审时间约为1年至1年。如果水果质量复审合格,商标将进入公告程序(这段时间是3个月,也称异议期)。公告期末无异议。你可以拿到登记证。现在整个过程大约需要一年半的时间。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商标局不受理手写商标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应当按照营业执照的规定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地址没有企业所在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必须在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申请人的公章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名称一致;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应当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或者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第十版的标准名称填写,一次申请只能填写一类商品或者服务。
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说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除姓名外,还应当在申请人姓名后加上身份证号码;申请人的地址可以是自然人的实际地址或者邮寄地址。申请注册的商标不是立体商标或者颜色组合商标的,应当在商标类型栏“通用”前的方框内打“√”。递交申请前请仔细核对,递交后请勿更改。填写错误,需提交《商标申请/注册事项更正申请书》,并缴纳500元费用。申请人、货物或者服务、商标图样不得变更。
商标公示期异议是指商标在最后三个月公告期的时候,他人对商标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资料到国家商标局,如果对方提供的资料可以充分的证明他的商标具有优先权益,那商标就可能被驳回申请。
如果当时在注册商标时是通过代理代理公司交的,那你的代理公司会收到国家下发的被提异议的文件,根据文件上的情况可分析被提异议的原因,在具体分析看异议复审的成功率有多大,如果异议复审的成功率高,就可以通过代理公司进行异议复审,因为异议复审要写一些材料,所以最好是通过代理公司名义去交异议复审,这样可能会稍微专业一些。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江西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专利权停止的疑问,很多申请人不清楚这个是怎么回事,通常比较刨根问底。
专利权的停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状况:
1)没有依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抛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停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交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停止告诉,告诉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康复程序或康复未被同意的,在停止告诉书宣布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布告。以后,专利申请檀卷存入失效檀卷库。专利权停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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